关于举办家用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通知
关于举办家用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通知
一、培训组织机构
广东省燃气具协会
二、培训对象
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、内审员等。
适用培训的销售单位,特指:
(一)销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单位;
(二)销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的单位;
(三)经营实行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,例如标准号以GB开头的销售单位。
销售单位规模:
(一)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上或者营业收入四亿元以上的批发单位;
(二)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上或者营业收入二亿元以上的零售单位;
(三)从业人员 20 人以上 200 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五千万元以上四亿元以下的批发单位;
(四)从业人员 50 人以上 300 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五百万元以上二亿元以下的零售单位。
三、培训时间
报到时间
2023年9月5日(9:00前)
考试时间
2023年9月6日(15:00-17:00)
四、培训地点
广州燕岭大厦(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)
五、培训内容
1、燃气器具产品相关法律法规;
2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;
3、主体责任管理工作程序;
4、燃气具质量安全原理;
5、质量安全问题处置;
6、产品监督抽查;
7、燃气具安全使用和管理。
内容特色:
聚焦燃气具行业,除专业全面解读 76 号令法律法规外,还包含燃气具行业和终端使用环节涉及到的法规、燃气管理条例、地方监管要求等,全面覆盖行业要求。产品质量安全管理、销售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均结合实际案例讲解,高度提炼企业共性和痛点问题并提出易实施的解决方案。讲师团队为行业业的资深技术专家。
六、培训发证
考试合格的学员可获得广东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质量安全总监(燃气具行业)/质量安全员(燃气具行业)培训合格证书。
七、培训费用
1、质量安全总监:2200 元/人(广东省燃气具协会会员单位/持有效认证质量负责人/内审员/技术负责人培训证书的学员:1800 元/人)
2、质量安全员:1780 元/人(广东省燃气具协会会员单位/持有效认证质量负责人/内审员/技术负责人培训证书的学员:1380 元/人)
注:
(1)培训费用含资料费、师资费、场地费、培训期间的午餐费等,培训期间学员住宿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(2)安全总监与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,持有效质量负责人/内审员/技术负责人培训证书的学员需报名时备注有效期内的证书编号,以便工作人员查验。
八、缴费方式
请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纳培训费用,汇款请备注“质量安全总监/安全员培训费”,并汇入以下账号:
开户名称:广东省燃气具协会
开户银行:平安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
账号:1100 5252 4659 01
九、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
本次培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,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23年9月2日18: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学员报名信息,完成培训报名:
请各位学员手机扫一扫上方的二维码,准确填写学员信息表,作为开具发票 及证书接收地址的依据。若无提交二维码,无相关信息,则无法打印证书及开具发票,感谢大家配合!
十、其他事项
(一)培训考核合格后,颁发培训证书。
(二)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广东省燃气具协会 020-87250109
蔡玉珊 18922259194(微信同号)
雷哲航 15302202039(微信同号)
周 才 15302207761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