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会员企业收到参加团体标准编制信息的提示
发布时间:2023-12-29
浏览次数:1250
来源:
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中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;2017年底新修订的《国家标准化法》发布,正式确立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;2019年国标委、民政部共同发布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。近年来,我国团体标准呈迅猛的发展势头,从2018年开始,发布团体标准数量每年以30%的速度增加,团体标准对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影响日益增长。
与此同时,团体标准正在处于发展初期,团体标准的管理尚待完善,一些不正常现象需要会员企业引起注意。例如,一些行业外机构发起的团体标准编制项目,声称其团标有可能升级为国标,团标参编单位可优先成为国标参编单位;相关企业只要支付足够的费用,获得主编资格十分容易;收取高额的参编费用等。建议企业对这类团体标准的征集信息要慎重考虑,避免企业受到不良影响。建议会员企业收到团体标准征集信息后认真分析,如果有疑问,可以向广东省燃气具协会秘书处咨询。
联系信息
联系人 :广东省燃气具协会秘书处 黄逊青
联系电话:(020)87250109,18026269147
电子邮箱:598835734@qq.com